合伙账务如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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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账务的清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清算人
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也可以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清算人应在确定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变卖企业资产
企业资产应首先进行变卖,以便进行后续的债务清偿和财产分配。
确认清算损益和支付清算费用
在变卖资产后,需要确认清算损益,并支付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
清算人应收回合伙企业的债权,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通常优先偿付合伙人以外的债权人债权,然后是合伙人债权,最后按资本余额分配剩余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