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怎么申请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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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相关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受理与配租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街道办事处在5日内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并进行评议。
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公示10日,并提出初审意见和配售方案。
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并进行公示5日。
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者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则进行配租,未摇中则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填写并经认定的核定表。
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前可以先咨询当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了解详细的申请资格和条件,并领取《廉租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