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怎么办居住证
时间:
在石狮市办理居住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办理条件
在石狮连续居住并登记满6个月。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片照相回执。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稳定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到具有居住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照相,并获取相片照相回执。
到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
办理暂住登记,并在登记满六个月后申请。
提交上述材料,包括《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稳定住所证明和稳定就业证明等。
办理地点
石狮市公安局。
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
注意事项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
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最新的办理信息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