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注销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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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注销的处理流程如下:
补缴税款和罚款
去当地办税服务费大厅提交注销申报表,并缴纳所欠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提供纳税情况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的“情况说明”书一份,并盖上公章。
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到电子税务局终止非正常户申请,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完税证明、罚款文件等)。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税务局会下发《解除非正常户通知》。
办理税务注销
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股东身份证、发票、税控器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先注销未使用完的发票、注销税控器,然后进行税务检查,清理未完成税款,并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办理工商注销
办理税务注销后,携带注销证明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会议决议、清算报告、公司的公章,到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工商注销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完毕。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携带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公司公章注销:公司注销之后,公章已经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为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将公司公章注销为好。
办理其他相关注销手续
到政务大厅原备案的公安窗口办理公章以及法人、财务等印章的注销收回手续。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工商和税务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