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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是什么意思(草莽,枭雄,以及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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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拥兵自重,割据一方,自成派系的军人或军人集团。”“拥有武装部队,并能控制政权的军人或军人集团。”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见出,“军阀”大体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拥有武装,自成派系,割据一方(或控制中央政权)。

在《新华词典》中有关“中国近代军阀”的解释是似乎有些变化:“拥有军队,霸占一方,为害人民,充当买办阶级、豪绅阶级的代表和帝国主义的走狗。” 这表示中国近代军阀,除了具备了过去军阀的基本特征之外,还兼有“充当买办阶级、豪绅阶级的代表和帝国主义的走狗”这一“近代”的特色。而对于“国民党新军阀”,有学者认为,主要是指“对1927年叛变大革命后,霸据一方,实行反动统治,互相争权夺利的国民党军事实力派的总称。”

事实上,中华民国自成立之日起,由于推派各省都督进行军政治理,为各省军阀有了用武之地。袁世凯死后,北洋军分裂皖系、直系和奉系。在军阀割据时期,北洋政府的控制权从皖系、直系再更迭到奉系。1928年以后,蒋中正名义上统一了中国,但是各路新旧军阀依然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各种明争暗斗从未停止,对整个中国的历史进程产生了巨大的破坏性影响。

本书所聚焦的21个写作对象都是中华民国时期涌现出来颇有影响力的新旧军阀,都有着一样的死于非命的历史宿命。这21个非正常死亡的军阀,既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也是1300多个大小军阀生命悲剧的某个侧面。应当看到,这些为霸一方的乱世枭雄作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一个特殊的政治群体,在中国历史进程中留下了不可抹去的一页,这是谁也回避不了和否定不了的。而有关这些军阀的各种史料多如牛毛,因此,如何选择一个恰当的视角,使自己的写作变得真实而富有意义,便成了最先需要思考的问题。

我最终选定“死于非命的中国军阀”作为切为点,是基于以下三种考虑:

其一,“死亡”如同“生命”、“爱情”一样,是许多文学作品反复表现的主题。如果说生命是个体的力量的呈示,是暂时的话,那么,死亡则是整体的宿命,是永恒的。写“军阀之死”就是要死亡的不可回避性和亘古不变的真实性,写死亡的偶然性、悲剧性以及生命的脆弱性。死者虽已矣,但生者应从死者的死亡过程中获得启示,从而更加热爱和珍惜生命,让生命过得更意义。

其二,正如司马迁所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乱世军阀作为祸乱中国的害群之马,他们的死本不足道,不值得我们去大书特书。但从历史唯特主义观点来看,他们的死既是生命规律的必然,又是中国历史一个侧面的真实反映。某种意义上,他们的死不仅昭示出中国历史的发展走向,而且隐含着许多鲜为人知的秘密,因此,与他们的生一样,他们的死也暗藏着时代的机关,是一个时期的镜像和社会的缩影。更何况,军阀之间亦有区别,不能不加分析地一票否决。对他们的死,也应尊重历史,正确对待。诚如有人指出的那样,他们中有迷信实力者;有兼作政客者:有顽固守旧者;有力图革新者;有纵兵行凶、明夺暗抢者;有稍具良知,不敢妄为者;有圆滑善变、卖国求荣者;也有尚顾民族大义而不屈外侮者……凡此种种,不能一概而论。

其三,本书所写军阀之死均属非正常死亡。众所周知,死亡是一件可悲的事。不能寿终正寝的死亡是更加可悲的事,而权重一时的枭雄们不能得到正常死亡则是更为可悲可叹的事了。可以说,每一个军阀的突然死亡都是一场变故,都能从一个侧面真实地反映这段历史。换句话说,本书选择的切入点虽是写他们的死亡,但有关他们的身世、发迹和死亡的前因后果无疑也是应写和必写的内容。尤其重要的是,每一个军阀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他们所做的不少事情大多与别的军阀有关,都毫无例外地成了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展示他们的非正常死亡,其实就是展示一段触目惊心的历史。

在一个又一个血腥的故事中,我慢慢体会到一道关于暴力均衡的残酷的方程式:“自身暴力=异己暴力。”即:一个军阀要想维持既定的利益格局,就必须拥有相当强大的暴力,足以抵御异己暴力的侵犯。军阀们大多以暴易暴,大多为权谋,为利争,大多性格暴躁,处于变态与常态、聚合与分列的人格精神之中。他们的死亡无论是刺杀、处决,还是毒死抑或自杀,都是打破暴力均衡的赤裸裸的游戏。他们用一场场冷凝的血生动地告诉人们:一个野心勃勃、逆天下而为的人,即便一时风光无限,也最终逃脱不了命运的嘲笑和生命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