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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怎么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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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的累积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具体累积方法如下:

连续计算法

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即职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法

对于因非劳动者主观原因导致的工作中断,可以将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例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工龄折算法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的劳动者,工龄可以进行折算。例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这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入职前累计工龄

如果员工在多个单位工作过,其工龄可以通过合并计算法来累加。此外,如果员工曾离职,现在计算工龄,只能从后来重新开始起算。

综上所述,工龄的累积方法包括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法和工龄折算法,具体应用时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建议员工在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工龄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