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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没有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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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户口丢失或不存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或登记:

报告丢失并申请补发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如果户主因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提供必要材料

备齐以下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入户申请表》;

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随迁或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落户手续

补办户口后,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到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处理特殊情况

对于不同情况的无户口人员,如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等,都有相应的解决方案。

建议您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并按照规定办理,以确保顺利恢复或补办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