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转非怎么办理
时间:
上海农转非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递交材料
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办理“农转非”准迁落户手续时,接到批准通知后,先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迁出户口。迁出户口后,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农转非”指标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居民身份证手续。落户后,再持户口簿、“农转非”指标凭证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手续。
建议:
办理农转非手续时,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便顺利通过初审和复核。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