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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赣州2名女子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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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

因其设计精巧、携带方便

常以“潮流”“炫酷”为噱头

在人群中广泛流行

然而,这种看似“酷炫”的产品

实则隐藏着巨大的危害


不法分子为非法牟利

在电子烟中添加依托咪酯等成分

这种“加料”后的电子烟

被称为“上头”电子烟

让人上瘾继而产生依赖

是一种新型毒品

吸食就是吸毒

贩卖就是贩毒


近日

寻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破获一起涉毒案

抓获涉毒人员李某、华某

经查

李某、华某二人在李某的出租屋内

吸食李某购买回来的

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

经检测

其二人的依托咪酯尿样检测

均呈阳性



目前

华某因涉嫌吸食毒品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李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3年9月11日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目录的公告》

将依托咪酯等品种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从2023年10月1日起

非法吸食、持有、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依托咪酯

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吸食依托咪酯=吸毒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六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毒品侵蚀身心健康

破坏家庭幸福

危害社会稳定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发现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立即拨打110举报



来源:寻乌公安

编辑:熊小勤 编校:刘福群
值班主任:王长颉
编审:傅志群 谢瑞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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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送上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