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鸟”撞杆受伤,民警一查来头不小……
【来源:新法治报】
6月16日13时许
吉安县官田乡发生了
一场特殊的“救援行动”
村民彭先生在回家途中
突然发现一只形似猫头鹰
面部却像猴子的“怪鸟”
撞上太阳能灯杆后坠落在地
这只鸟喙如钩,羽毛斑驳
发出虚弱的叫声
模样十分罕见
彭先生虽从未见过这种鸟类
但立刻联想到派出所民警
曾宣传过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它长得这么特别,
很可能是保护动物,
不能随便处理!”
他迅速拨打110报警求助

吉安县公安局安塘派出所
民警龚议嘉接警后
立即带队赶往现场
经初步观察
这只鸟面呈心形灰棕色
上体有棕黄色斑纹
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草鸮(俗称“猴面鹰”)
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
它并无明显外伤
推测是因长时间飞行
未进食导致体力不支,不慎撞上灯杆

为确保安全
龚议嘉小心翼翼将“怪鸟”
装入通风纸箱
并联系林业部门及野生动物救助站
经专业人员鉴定
确认其为草鸮
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工作人员为其补充水分和食物
待其体力恢复后
于当日15时40分
与民警一同
将其带至深山中放生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

草鸮又名猴面鹰(学名:Tyto)是草鸮科草鸮属动物,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猴面鹰主要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以及农田、城镇和村屯附近森林中;只在晚上夜晚活动,白天处于睡眠状态;属中型猛禽,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白色或灰棕色,四周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鹰身鹰爪。
野生动物
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
它们不是野味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广大群众
若遇到受伤、受困的珍稀鸟类
及其他野生动物
请及时救助或寻求警方帮助
遇到不法分子捕鸟、伤鸟
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来源:吉安公安
编辑: 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 聂 琪
值班主任:程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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