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如何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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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是否构成侵权,主要依据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商标权角度
相同或近似标识:如果招牌使用的标识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未经授权使用: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受保护的商标作为招牌,即使使用时间不长,也可能构成侵权。
著作权角度
独创性设计:如果招牌的设计具有独创性,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相似设计,可能侵犯著作权。
不正当竞争角度
模仿与混淆:如果招牌的使用方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造成市场混淆,例如故意模仿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牌匾,导致消费者误解,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号权:若招牌中的商号与他人在先登记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近似,使公众产生误认,也可能构成侵权。
具体表现
整体外观:招牌是否易混淆、不易区分,如果招牌只有一个字不同,其他颜色、装潢、字体、外观等所有都相同或相近,那就是侵权。
使用行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受保护的商标、字号等作为招牌,即使只是短时间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