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轻辩护用什么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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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轻辩护主要依据以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其中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条:
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以及被告的近亲属、监护人为其辩护。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该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些法条为罪轻辩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相关法条,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