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预约,特意在杭州见证历史,今早这一幕超甜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盛锐 通讯员 胡洁超
2025年4月6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
根据新的《条例》,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无需再出示户口簿,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新人双方无论户籍地在哪、工作生活在何处,只要双方自愿,都可以在全国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实现“全国通办”。

记者 盛锐 摄
5月10日上午8点半,潮新闻记者来到了上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见证这甜蜜时刻。
一开门,上城婚登就迎来了第一对新人。2000年出生的女生小詹和1999年的男生小贾,都是杭州本地人。他们也是杭州首对使用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
“我们听说了婚登新政之后,特意选择了今天办理结婚登记。”小詹说,提前了近一个月,他们就预约了5月10日的婚姻登记,“这样见证历史的日子特别独特。”
小詹和小贾是高中同学,相恋也已经超过2年了,“其实我们还是幼儿园同学,之前不认识,后来发现还蛮有缘分的。”

小詹和小贾 盛锐/摄
结婚不需要户口簿,小贾觉得特别方便,“毕竟身份证大家都是日常要用的,户口簿真的不知道放在什么地方了。”
记者注意到,在办理婚登的过程中,婚登处的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新人的个人情况、职业信息,并与后台数据仔细核对。同时也会要求签署《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上城婚登的工作人员表示,使用身份证之后,整体办理时间减少了三分之一,“过去不少新人因为户口簿的问题,如证件丢失、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导致登记过程波折不断。现在只需要通过联网的数据,直接核查核对之后,就可办理婚姻登记。”

小安和小姚 记者 盛锐 摄
9点,来自于河南的女生小安和男生小姚,也来到了上城婚登办理婚姻登记。
同为高中同学的小姚和小安,三年前就办理了订婚。但是由于工作、学业等原因,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去年9月,研究生毕业之后,因为小安在杭州,小姚也选择从广州来到杭州。工作生活逐步稳定之后,结婚就被提上了日程。

小安和小姚 记者 盛锐 摄
因为小姚刚来杭州,还没有办理居住证,按照原来“跨省通办”的规定——在浙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浙江省户籍内地居民一方或双方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如果回河南周口老家办理,来回一趟至少两天。边上有不少朋友就是回去办的,很折腾,结婚的幸福感都弱了不少。”
婚登新政官宣之后,小姚第一时间就咨询了上城婚登,“担心政策落地没有那么快,就想了解清楚。”今天来之前,他们还特意把户口簿也带上了,但是没用上,“浙江政策落地的非常快,办理效率也很高。”
在现场,小姚补办了一场简单的求婚仪式,纷纷得到了现场其他新人的祝福。
据悉,小姚和小安也是杭州市第一对“全国通办”的新人。
上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政首日目前一共预约了20对新人,都将在第一时间感受到新政带来的便利,“希望可以通过更好的服务,给他们带来更强的幸福感。”

小姚补办求婚仪式 盛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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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通办”,领证前先来了解一下
记者从杭州民政了解到,为了迎接好“全国通办”,杭州各婚姻登记机关已提前调配工作人员、配置智能设备、升级改造婚姻登记系统和预约系统,并将提供结婚颁证仪式和婚姻家庭辅导等延伸服务,欢迎全国各地的朋友来杭州登记。
问:婚姻登记可以“全国通办”,具体包括哪些业务?
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涉外国人,或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之后,领结婚证不用户口簿了,还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一方,只需要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张红底2寸合影,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对当事人来说,需要出具的证件、材料精简了,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捷了。在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的基础上,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
问:为了保证大家顺利办理,有什么需要提醒大家特别注意的?
如果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问:我的未婚妻是外国人,我们也能享受“全国通办”吗?
可以。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以在任意一个有办理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
问:“全国通办”以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可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在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到受理该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结婚证丢了,需要补结婚证,具体的方式和以前一样吗?
有一定的变化,主要是提供婚姻登记档案方式的变化。申请补领结婚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若还没有获取纸质档案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通过本市民生档案系统或者通过异地调档获取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经申请,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查询服务;若档案信息无法通过共享获取到的,建议咨询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部门,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补证。
问:原来都是内地居民,在内地办的结婚登记,现在居住在香港,身份也发生了变化。我们如果补办结婚证的话,应该在哪里补办呢?
若一方由内地居民变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双方可以向任意一个具有办理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若一方变为外国人,另一方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需要到原结婚登记的机关、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补领;若双方均变为外国人的,可以调取结婚登记档案,但不可补领结婚证。需要提示的是,身份变化的当事人除需出具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前后身份为同一人的证明或公证声明。关于该证明或公证声明的开具要求,可咨询具有相应办理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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